根据《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》(建市规〔2019〕12号)的相关要求,现将已完成的东截流港(廖家湾路—科技一路)明渠整治工程初步设计文件进行公示。
附件:东截流港(廖家湾路—科技一路)明渠整治工程初步设计文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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